烧碱落后产能的淘汰问题
本帖最后由 sunjl1981 于 2013-1-6 22:46 编辑烧碱落后产能的淘汰问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2011年第9号令,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将“隔膜法烧碱(2015年)生产装置”列入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据悉,根据目前氯碱行业烧碱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及
国家产业政策等方面情况,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已向发改委打报告请求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三类淘汰类”目录
中“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定义为“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实施化工废盐的综合利用的节能型金属阳极隔膜电解槽除外)”。
希望各企业注意国家政策动态及各地方的淘汰落后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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