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碱成本计算
本帖最后由 sunjl1981 于 2013-1-6 20:09 编辑计算方法本标准采用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氯、碱技术经济指标核算规程》规定的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核算方法。为与以电解单元进行氯碱生产成本核算的国际通行方法接轨,电解法烧碱技术经济指标的核算也引入了电解单元概念。对核算的基本原则,以及烧碱生产界区、主要工艺装置及其用能等作如下规定。 5.2.1 电解单元(ECU)的英文全称ELECTRIC-CHEMICAL UNIT。根据测算,每个隔膜电解单元可产生1单位氯气及1.13单位烧碱(折100%)。公式为:1ECU=CL2+1.13NaOH。每个离子膜电解单元可产生1单位氯气及1.087单位烧碱(折100%)。公式为:1ECU=CL2+1.087NaOH。 5.2.2电解法烧碱产品折100%氢氧化钠计算产量,不合格产品不计入成品产量,不合格产品消耗的能源则全部计入总能源消耗量中。 5.2.3烧碱产品的能耗必须以计量为基础。电解用交流电以进入整流变压器侧交流电表读数为准;蒸汽及其它能源和耗能工质以进入烧碱生产界区的计量读数为准。 5.2.4 各种能源的热值必须折合为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准煤。各种能源的热值以企业在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为准。没有实测条件的,采用附录A中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5.2.5 能源消耗量应按“谁消费、谁统计”的原则计算,各个生产环节和系统既不能重复,又不能漏计。 5.2.6烧碱生产界区是指从原盐、电力、蒸汽等原材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工序开始,到成品烧碱计量入库和伴生氯气、氢气经处理送出为止的整个电解法烧碱产品生产过程。烧碱产品生产全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总量,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不包括基建、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生产界区内回收利用的和向外输出的能源量。 5.2.7烧碱主要生产装置隔膜电解法工艺装置包括盐水制备、变电整流、隔膜电解、蒸发、固碱、氯、氢输送和成品烧碱计量包装入库等工序的装置。离子膜电解法工艺装置包括盐水制备、盐水二次精制、变电整流、离子膜电解、淡盐水脱氯、蒸发、固碱、氯、氢输送和成品烧碱计量包装入库等工序的装置。 5.2.8生产系统工艺装置用能是指从原盐或盐卤经计量并进入化盐桶前的一级输送设备、电解用交流电经计量进入整流变压器开始,到成品烧碱计量包装入库为止的有关工序组成的完整的工艺过程和装备用能。 5.2.9 辅助生产系统设施用能是指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如:动力、供电、机修、供水、供气、采暖、制冷、仪表和厂内原料场地用能以及安全、环保装置用能。 5.2.10附属生产系统设施用能是指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室、澡堂、中控分析、成品检验、电解槽管理及修理、隔膜吸附、阳极组装、阳极修复和涂钌、石棉绒加工和回收、离子膜泄漏试验和修补等设施用能。 5.2.11 氯气、氢气输出边界。电解法烧碱生产伴生的氯气和氢气分别以氯压机及氢气泵出口送出总管为输出边界。 5.3能耗统计范围 5.3.1电解法烧碱产品生产系统能源消耗量是指在烧碱生产界区实际消耗的一次能源量和二次能源量。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空气等),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自用的均不统计在能源消耗量中,其生产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统计在能源消耗量中。 5.3.2 烧碱生产界区外企业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按消耗比例法分摊。计算范围同5.3.1规定内容。 5.3.3 回收利用烧碱生产界区内产生的余热、余能及化学反应热,不计入能源消耗量中。供界区外装置回收利用的,按其实际回收的能量从本界区能耗中扣除。但在烧碱生产界区内耗用的电解法制烧碱副产氢气计入能源消耗中。 5.4计算方法(见《能耗标准》的5.2、5.3和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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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氯、碱技术经济指标核算规程》吗,给一个用一下 我也想要一份,能给一份吗?QQ1495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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