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行业要配套PVC生产是否现在还合理?
氯碱行业很多是要有生产PVC装置作为配套的,随着技术的发展,会不会有更好的技术去处理那些过剩的Cl2呢,一定要配套PVC吗?没必要,可以用氯气生产氯化石蜡,农药(山东泰安就是),一般五万吨以下配套,要大的话PVC是较好的选择,或是偏氯乙烯(难度有点高),无机化学品用量都很少,还有就是气相法白炭黑。。。貌似更难一点 氯产品很多,我们现在就搞了氯乙酸和三氯氢硅,但是受装置规模,产能,下游市场的限制,主要还是靠聚氯乙烯来消耗氯气。听说徐州丰县30万吨烧碱不准备配套聚氯乙烯,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有知道的朋友说下
[ 本帖最后由 wangxineng 于 2009-3-18 08:30 编辑 ] 配套的产品需要有销量,PVC使用量很大,不少耗氯产品需求不大.上不了规模! 徐州丰县的是30万吨烧碱,30万吨PVC的。我们公司新上的氯乙酸来消耗氯气,市场很好。 我毕业设计就是做这块的,对10万吨PVC合成车间进行计算~~~10万吨现在是不是很小了阿~~~ 就耗氯产品来说,PVC应该是绝对的耗氯产品,另外PVC到目前为止其应用广泛性及经济适用性仍不为其它产品所替代,因此个人认为氯碱行业配套PVC仍是必然,至少在较长一段时期内不可改变 根据现在聚氯乙烯行业准入规则,至少得30万吨/年的规模,才允许上马。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氯碱(烧碱、聚氯乙烯)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从产业布局、规模与工艺、能源消耗、安全环保以及监督管理等五方面对未来氯碱行业的发展予以规范。
点评:
《准入条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点:
1、新建氯碱项目应综合考虑资源和经营优势,必须远离对环保和安全要求较高的地区,尤其是东部地区原则上将不再新建电石法氯碱项目。
2、除特殊原因(老企业搬迁等)外,新建或改扩建烧碱及聚氯乙烯项目的生产规模不能低于30万吨/年,并且采用电石法工艺的项目必须同步建设电石渣制水泥等综合利用装置,单套生产规模需分别达到2000吨/日(新建)和1000吨/日(现有)。鼓励企业采用乙烯氧氯化法、干法制乙烯、无汞触媒等先进生产工艺。
3、对现有和新建氯碱项目的能耗和资源消耗规定了最高限额,鼓励发展热电联产、直购电等工作,推广循环经济概念,提高能源利用率。
4、行业协会和省级及以上各职能部门将对新建、改扩建氯碱项目严格把关。 因为近年来盲目扩充,现在国内的PVC产能已经过饱和,而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电石价格居高不下,电石法PVC生产的利润空间遭到巨大挤压,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些厂家一直亏损,已生存艰难,有的已全面停产,氯碱项目配套PVC来消耗氯气已经不是个好选择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