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业供水北仑青峙支线管道项目“11·20”较大窒息事故
2013年11月20日零时10分左右,由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建工”)承建的宁波工业供水北仑青峙支线管道项目(以下简称“工业供水管道项目”),施工人员在顶管作业过程中,顶裂林德(宁波)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德公司”)氮气管道,导致氮气泄漏,造成5人窒息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余万元。信息来自http://www.nbsafety.org.cn/home/article/925.shtml
就这个事故,请大家发表自己看法。
事故结果是惨痛的,看出事人员名单都是一个姓,估计亲戚关系可能性大些更伤心。
我们在生产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大是大非要分清,更要有认真负责的职业精神,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以法制国的理念要牢记于心,不尽责任是必须追究法律责任的。要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xhkf 发表于 2014-11-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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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结果是惨痛的,看出事人员名单都是一个姓,估计亲戚关系可能性大些更伤心。
我们在生产工作中要严格遵 ...
尤其是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基本都是亲戚关系比较多。都想着挣点钱,有什么挣钱亲戚之间进行介绍。 这样情况非常非常普遍。
就是生产单位也是存在的,这个是谁的谁谁,那是是谁的谁谁。国企、央企应该更为严重。
造成一定难度的管理。
前些日子,公司里也发邮件了,我们这边也有类似的氮气管网向工业园供气,所以还是要严格自查的。不外是这些外管网的规划、设计变更还是竣工验收要实质认真,就是厂内的小变更小改动,也要做到“凡有改动,必有变更程序!”
Ameba 发表于 2014-11-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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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公司里也发邮件了,我们这边也有类似的氮气管网向工业园供气,所以还是要严格自查的。不外是这些 ...
什么工作都做的比较细致的话,就不会出现事故了。 事故的出现都是一个粗心加另外一个粗心, 都是可能性的碰撞在一起形成的事故。
wcq1010 发表于 2014-11-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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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工作都做的比较细致的话,就不会出现事故了。 事故的出现都是一个粗心加另外一个粗心, 都是可能性的 ...
两个因素,国情,试想,在欧洲或是美国,linde敢如此“无证”运营管网?国人,几个所谓的高管、喝过洋墨水的,不一样认为,小事小事,能拖就拖。
若不是施工人员胡乱施工
那么管线规划单位应该有直接责任
tanxjzm 发表于 2014-11-6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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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施工人员胡乱施工
那么管线规划单位应该有直接责任
工人知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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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管道项目自2006年10月开工建设,2008年初建设基本完成。事故发生段管道原设计为埋地敷设施工,基本埋深1.1米,在施工过程中,因地面建筑物不能拆迁等原因,无法按原设计方案施工。林德公司在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改变管道敷设方式,采用拖拉管施工穿越地面建筑物的方式,完成了该路段管道敷设,事故发生点管道实际埋深变更为-2.58米。
该项目在事故发生段施工过程中,为避开上方高压输电线,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在未得到规划部门书面同意,中南设计公司未出具设计更改通知单的情况下,同意施工单位将W6工作井又向南位移约4.5米。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避开地下粉砂层,在未取得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施工图纸的情况下,又将W6工作井顶管预留孔中心点标高由原设计标高-3.6米变更为-3.09米,并按照变更后的标高进行该段顶管作业。
tanxjzm 发表于 2014-11-6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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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施工人员胡乱施工
那么管线规划单位应该有直接责任
具体的施工人员什么都不知道的,工头或现场技术人员让怎么干就怎么干,让干啥就干啥。 只要给钱他们就干 。
如果他们知道有这种结果,打死也不会干的。
我觉得杜绝这种事情还得中层、上层领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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