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环保新规促硫酸产业升级
本帖最后由 言之有理 于 2012-3-19 20:47 编辑《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硫酸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有了更严格的规定,新建的硫酸企业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400毫克/立方米;已经建成的硫酸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 31日止,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860毫克/立方米;自2013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400毫克/立方米。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不少硫酸企业,尽管尾气排放指标控制在860毫克/立方米标准之内,也开始为400毫克/立方米新标准进行改造。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磷肥厂采用氨—酸法回收尾气,生产液体二氧化硫;开封化肥厂、太原化工总厂等均改用三级氨法尾气回收生产固体亚硫酸铵和高浓度亚硫酸氢铵溶液,降低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浙江巨化硫酸厂采用超重力吸收技术进行硫酸尾气脱硫改造,采用空塔和超重力设备进行硫酸尾气氨法脱硫工艺处理.
不就是增加了一个尾气吸收吗,很多年前就有了的,似乎算不上什么产业升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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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标题就猜到是“言之有理”的作品。国内硫酸要掀起一波改造潮了。 2013年1月1日,现有硫酸生产企业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部要达到400毫克/立方米。新标准的实施将促进硫酸行业进一步优胜劣汰、转型升级,提高整体环保水平。 关于现有企业硫酸尾气排放标准,见GB 26132-2010,现有企业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执行860mg/m3,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40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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