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晶硅准入“门槛”发布后实施效果的担心
我遇到的情况是:2009年2月份,我们银行受到来自全国4个不同省市项目多晶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贷款需求,四个项目单条生产线的产能规模都没有达到3000吨/年,并且还原电耗等指标也没有达到60kwh/t,这些项目的建设单位要么是国家多晶硅行业的龙头企业,要么是在当地是省政府重点扶持的项目。对于这样的现状我就产生疑问了,这些项目今明年建设完成,与《准入》中规定的:“2011年底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多晶硅产能”肯定会形成冲突,那么这些企业怎么还不按照《准入》规定的要求建设呢?在此,我对《准入》2010年春节后按照上述指标推出表示怀疑。这些问题,希望与大家探讨
国内的政策,往往说一套做一套 政策对后来者其指导作用,是否真强制性限制不得而知,但赚不赚钱是市场与企业的事 我觉得不应该限制多晶硅产量过多限制。
应该从信贷的审核严格性来控制。 产能3000吨,那是算出来的,不是实际产出来的
至于60的电耗,为了过审批,专门做一炉60的数据,有什么难的,很简单 我们这里说的是要上3000的生产线了,可是都说了快一年了,也没有什么反应,不就是没有钱的嘛! 这个标准还没有正式颁布吧? 所有上马的企业都宣称自己是低耗能、无污染、低成本的设计和生产,要真分出个伯仲来还真得靠市场鉴定 只定了标准,没有说明判断的依据,是自己评估还是第三者评估。就没法判断了。 同意6楼的观点,企业反映他们可以实现还原电耗60度电,但是不是长久的。我现在接触的几个项目好像都不能稳定的达到《准入》公布的标准
页:
[1]
2